关于评选2008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0-16     浏览次数: 440

关于评选2008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团总支: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安徽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我院“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挖掘、发现我院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展示我院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就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8年7月前在校的毕业生和毕业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原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候选人的提名须获过院级“三好学生”荣誉,并至少获一等奖学金一次且无不及格现象。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候选人的提名须获过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并至少获二等奖学金一次且无不及格现象。

“省级先进集体”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候选班集体的提名须获过院级“先进集体”荣誉。

三、评选要求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省级先进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它班级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经院团委和院学工部的评审,最后确定上报先进个人和班集体,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请各团总支于2008年3月21日上午11:00前将候选先进个人和候选先进集体材料报院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附:候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蚌埠学院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    

候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系  别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经管系

2

1

1

食品系

2

1

1

机电系

2

1

1

艺术设计系

1

1

1

计算机系

1

1

1

教育系

1

1

1

外语系

1

1

1

理学系

1

1

1

音乐系

1

1

1

院团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