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蚌埠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失物招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2     浏览次数: 447

各团总支、学生团体:

为进一步完善同学的校园生活,提升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氛围,弘扬中华名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成立蚌埠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失物招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我院全体师生

二、承办单位

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

三、失物招领具体事项

(一)前期宣传及筹备

由管委会宣传部以展板和海报的形式在学校推广,其具体内容为:

1、公布失物招领的群QQ,微博,贴吧。

2、公布捡到和丢失东西后具体做法或处理方式。

3、建立失物招领班长和社团群,加全院各班班长以及各个社团的官方QQ,建立联系。

附:官方QQ号:2737067427,失物招领群号:391547830

4、和宿管以及楼管及教学楼沟通后,分发失物招领表格,每天下午由值班人员去拍摄表格和物品,内容发给负责人A进行汇总。

注:物品放在宿管和楼管那里,管委会负责收集信息和发布信息,充当枢纽作用。

5、和三号楼的失物招领处的负责人—计算机系青协沟通,管委会以计算机系青协的名义在管委会失物招领群等宣传平台发布信息。

(二)活动中期

1、和宿管、楼管、蚌埠学院贴吧及微传媒沟通。

2、完成人员安排表。

3、打印失物招领表格。

4、各个人员熟悉各自工作,并讨论细节等问题。

5、进行试运行,找出不足,并改进。

6、规范流程,正式运行。

(三)后期规划

1、每周收集一次各宿管及教学楼的丢失物品,统一放置在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失物招领箱。

2、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失物招领摆台,寻找物品失主。

3、一直找不到失主的物品进行义捐。

四、失物招领建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学生团体、各协会要高度重视失物招领群的建立,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由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照失物招领流程,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失物招领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规划,大力宣传。建设全院性失物招领中心,在学生中形成一定的影响力,打造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品牌。各学生团体充分利用校园贴吧、微博、展板等方式加大宣传。

(三)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各方面网络平台、展板同步推出,不断完善失物招领事项,力求不断创新,增强活动的时效性。

 

附件:

1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失物招领登记表(丢失者).doc

2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失物招领登记表(捡拾者).doc

 

 

 

蚌埠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