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2     浏览次数: 1481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团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并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docx

共青团中央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