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1     浏览次数: 415

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团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和团省委《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安排》考核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

二、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各基层团组织书记(负责人)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围绕上级党团组织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本级团组织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字数不超过2000字。各基层团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由学院党总支审阅后,于3月10日前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bbxytuanwei@sina.com。

(二)进行实地考核

校团委对各基层团组织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团员青年了解情况,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团员青年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

(三)开展述职评议

召开“2021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会议邀请有关党团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核结果

学校团委根据实地考核、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视情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向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针对述职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基层团组织书记要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五)结果运用

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评优挂钩。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校团委将给予一定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校团委团委将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

三、有关要求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为目标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3175920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