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自愿发起申请成立学生社团者,首先须向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蚌埠学院学生社团新建登记表
(二)蚌埠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三)新成立学生社团拟定负责人登记表
(四)蚌埠学院新建社团会徽及其寓意
(五)学生社团学期工作计划
(六)学生社团(学会、协会)章程
二、学生社团(学会、协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社团名称和宗旨
(二)学生社团的性质和类别
(三)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理事会职权范围
(四)经费来源和财务管理方式
(五)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八)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九)其它必要事项
三、学生社团发起人准备以上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申请材料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四、报请成立的学生社团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予以公告,学生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五、各新建社团的申请需于规定时间内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5:XX学生社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