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做好蚌埠学院2019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鼓励2019届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基层干事创业,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根据团省委部署,现将蚌埠学院西部计划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具有蚌埠学院学籍的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招募原则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三、主题口号
西部志愿行奉献新时代
四、专项行动简介
西部计划实施七个专项行动: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志愿者在服务领域方面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五、选拔标准
(一)具有志愿精神;
(二)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二级学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三)通过本校毕业体检;
(四)获得毕业证书;
(五)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六)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七)基层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八)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九)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六、工作进度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5月31日,拟参加西部计划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并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
(二)交报名表。报名学生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二级学院盖章,5月31日前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行政楼103室)审核备案。
(三)审核。6月15日前,团委将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面试等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体检。6月中下旬,根据省项目办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进行集中体检。
(五)公示、签订协议、录取、发放确认通知书。6月中下旬,省项目办汇总本省录取名单,按照全国项目办要求和岗位需求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录取名单在省级项目办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全国项目办备案。6月20日前,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在明确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后,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七、政策、经费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按照人社部文件要求,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或将志愿者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象,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相应奖励。
(三)考核激励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审定,全国项目办统一表彰。
(四)地方项目
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地方项目参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年度实施规划须提前报全国项目办审批。经全国项目办审批的地方项目的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登录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详细了解西部计划相关服务条件和政策。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