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和团省委工作部署,3月26日上午,学校召开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校党委副校长郭有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王大明等参加会议。校党委副校长郭有强主持会议。
会上,王大明对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职,述职工作主要围绕上级党团组织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本级团组织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随后,评委对各学院团总支书记述职情况进行评分。
郭有强作最后总结发言,他首先肯定了学校各级团组织一年来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2021年共青团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团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思想的学习;二是发挥团干部主动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逐步提高工作敏锐度,加强工作力度,提升团组织工作合力和服务广大学生的能力。三是思想上引领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积极为党培养人才,助力学生培养和成长。三是发挥专业优势,打造特色团日活动,做好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四是进一步挖掘活动深度,探索有造血功能,有可持续可推广的志愿服务机制上下功夫,发动全体同学参与团学活动,主动取得广大师生的广泛支持和帮助,扎实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最后,郭有强提出希望,希望各级团组织在建党100周年之际,通过贡献青春智慧,为我校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 “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撰稿:吴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