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010

    团旗、团徽是中国共青团的象征和标志。根据团中央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团内标志标识管理,维护共青团标志标识的规范性、统一性、严肃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工作统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明确各类标志标识制作、使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强对标志标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规范日常使用。各级团组织是本级团内标志标识日常使用的直接责任主体,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中青发〔2018〕12 号)和相关国家标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做好在业务工作、主办活动中对各类标志标识的规范管理。

3.定期自查自纠。各级团组织每年要对本级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情况进行 1 次专项检查,内容涵盖:(1)团属活动阵地、团内荣誉表彰用品(含奖状、奖旗、奖章、奖杯、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等);(2)出版物和印刷品(含书籍、报纸、杂志及电子出版物等;(3)会议培训用品(含文件材料、会议证件、文件袋、工作手册、笔记本、课件等);(4)互联网(含团属媒体网站、网上办公系统、微信、微博、其他移动客户端和小程序等)等。

4.深化日常教育。将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团歌作为团前教育必学内容,组织化开展专题学习,在“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团员教育中,加强标志标识仪式教育,增强身份意识和组织认同。加强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发挥示范和牵动作用。

5.大力宣传推广。把握五四、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活动,通过团属媒体和各类社会宣传阵地开展形式丰富的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程度和规范意识。

6.畅通监督渠道。各级团组织应设立标志标识监督邮箱或电话,通过团属平台向社会发布,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做好及时报告、情况核实、整改落实和回应反馈等工作。

7.防范化解风险。定期开展动态排查,重点关注政治性和商业性破坏、亵渎、滥用标志标识行为,多方联动、科学研判、及时处置,积极做好舆论斗争和法律维权。

蚌埠学院团内标志物规范使用监督电话:0552-3175920。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