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第二学期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二级学院推荐和校团委审核,拟确定553名同学为此次推优对象,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天为5月15日-5月1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3175920。
附件:公式名单.docx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