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二学期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8     浏览次数: 54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现就做好本次“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不少于半年考察期的团员。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请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团总支评选、申报:226日~3月15日各团总支认真组织团支部开展评议工作。

(二)校级学生组织申报:学生骨干经所在校级学生组织团总支评议后,在3月8日前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名单,团总支组织评议、审核公示备案由所属学院团总支一并完成

)学院审核、公示:3月1618日院级团组织审核确认推荐对象,并在院内公示三天

)备案:各团总支在3月25日向校团委报送《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备案

四、申报要求

请各团总支对照《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评议、审核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xls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