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表彰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团员,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调动我校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团总支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根据实际开展院级评优表彰,通过表彰先进带动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步,健康成长成才,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类别、数量
‘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
2、十佳团支书:全校共10名。
3、十佳团员:全校共10名。
4、优秀共青团干部:按支部团员数的2%评选。
5、优秀共青团员:按支部团员数的5%评选。
6、杰出青年志愿者: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
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思想政治建设成效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学风好,团支部成员严于律己,在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方面表现优秀;活动开展好,积极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有良好效果。
“十佳团支书”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带领本支部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有效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2、道德品质优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认真履行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与班委会配合默契,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各级、各类团学活动,工作成效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曾荣获奖学金,无不及格现象,且在学校各类评优中曾荣获过“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5、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圆满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有较高的理论素养。
2、品学兼优、锐意进取,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文明建设实践活动。
3、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在2018年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团员。
4、学习成绩优秀,曾获过奖学金,无不及格现象,且在学校各类评优中曾获过“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积极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团的各项工作中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和理论研究,主动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学生思想状况;
(五)“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支持团支部建设,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实践、志愿服务、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在校期间获得团系列荣誉者优先。
(六)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
2、参评范围:2018-2019年度涌现出的杰出青年志愿者,特别是在实施“省运会”、“三下乡”、“西部计划”、“关爱行动”、“助残阳光行动”、“精准扶贫”、“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3、参评基本标准:
①申报者必须为我校注册志愿者。
②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③注册时间至少在1年以上,2018-2019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数在20小时以上(赛会服务时间以志愿汇系统统计的时间为准,各学院及公益社团组织的活动以各自统计的时间为准)。
(七)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全省各类团的系统评优中获奖者;
2、有见义勇为、自强不息等突出事迹者;
3、在服务学校建设发展中表现突出者。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一)学院推荐:2月26日-3月15日,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活动的总体要求,推荐“十佳团支书”和“十佳团员”各1名侯选人,‘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杰出青年志愿者根据比例和分配名额报送名单,同时以上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二)学校评审:3月16-20日,校团委根据候选人的评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三)公示阶段:3月21日~3月23日,校团委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如有异议,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有问题者,将取消其资格。
(四)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5月,学校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团支部要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程序规范。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标准、比例开展团内评优工作,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
3、加强宣传,发挥典型模范作用。评选正式结果公布以后,希望各团总支以宣传“十佳”先进事迹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团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团员意识,切实发挥团支部吸引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4、报送材料:各类申报表由各团总支留存,提交附件6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另外十佳团支书、十佳团员需提供200字事迹简介和证件照(电子版)。
以上材料于3月15日前报团委,逾期不报视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吴琦琦
联系电话:0552-3175920
附件:
1、
蚌埠学院2018—2019年度团内评优名额分配表.docx
2、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3、
蚌埠学院十佳团支书(团员)候选人申报表.docx
4、
优秀团(员)干部申报表.docx
5、
杰出青年志愿者申报表.docx
6、
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名单.docx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