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5号)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要求,为严格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团组织队伍建设,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2019级新生开展团支部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范围:2019级新生团支部
二、团支部成立流程
1、由班级向院团总支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参考附件1),团总支批复同意后开展实施。
2、由班级向院团总支请示要求召开团员大会,并报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注:按照“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支部团干部应包括团支部书记(可兼任班长)、副书记(可由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其他班级学生干部认定为团员。
3、院团总支批复(参考附件2),同意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
4、向院团总支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1)选举工作情况(2)选举产生的书记、委员名单(参考附件3)。院团总支下文批复。
5、收到批复后,团支部正式成立。各团支部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团支部工作条例》和班团一体化运行要求,履行团组织各项职能,并及时完善《团支部工作手册》。
6、由团总支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工作,团总支录入各新建团支部团支书信息,各团支部团支书登录“智慧团建”并录入各团支部相关团学干部名单及普通团员信息
三、报备
各学院将选举结果向校团委报备,报备格式统一按附件3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在10月15日前提交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0室)吴老师处。
联系人:吴琦琦
联系电话:3175920
电子邮箱:bbxytwzzb@sina.com
附件1:
关于成立团支部的请示.docx
附件2:
关于同意成立团支部的批复.docx
附件3:
新生团支部建立成员名单.docx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