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蚌埠学院十佳大学生”“蚌埠学院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06     浏览次数: 98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要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9蚌埠学院十佳大学生”和“蚌埠学院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选树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不忘初心、奋发成才,积极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对象

蚌埠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评选名额

“蚌埠学院十佳大学生”10名;“蚌埠学院优秀大学生”20名。

四、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十个类别的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对团员青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推荐方式

(一)团组织推荐:

班级团支部推荐(11月15前):各团支部深入动员,向团总支推荐1-2名参评对象,类别不限。

团总支推荐(11月22日前):各学院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和推报,向校团委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每个类别不超过1人。推荐材料于11月22日前报送团委宣传部邮箱bbxytwxcb@sina.com,逾期及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二)个人自荐与他人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可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登记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等,视为自荐。学校教师及社会人士可根据评选条件,向校团委推荐(11月22日前)。自荐和他荐的,需提交评实的事迹材料及其佐证材料,且经过校团委确认后,方列入候选人名单。经确认有效的候选人总数控制在5名以内。

六、提交材料内容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蚌埠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和汇总表;(2)被推荐人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00字以内事迹简介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或照片;(4)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按“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名打包发送,其中汇总表报纸质章,其余均报送电子材料。

七、评选流程

1、评审(11月30日前):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名蚌埠学院“十佳大学生人选和20名蚌埠学院”优秀大学生人选,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团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22-4

2、新平台宣传(12月中):校团委通过青团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官Q进行典型宣传。

八、评选要求

1.精心组织安排。各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立德树人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认真推荐评选。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认真填报材料,扎实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3.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候选人事迹加强媒体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人:尹诚晨

话:3175920

附件1:蚌埠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2:蚌埠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