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现就做好本次“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不少于半年考察期的团员。
二、“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请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团总支评选、申报:9月21-25日各团总支认真组织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
(二)校级学生组织申报:学生骨干经所在校级学生组织团支部评议后,在9月25日前提交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按学院汇总提交各学院团总支评议、审核。公示及备案由所属学院团总支一并完成。
(三)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团总支在9月底前完成各团支部及校级学生组织的审核和公示。
(四)备案:各团总支在10月底前向校团委报送《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备案。
四、申报要求
请各团总支对照《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评议、审核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xls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