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一届校级学生组织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1329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责和功能,确保校级学生组织工作能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决定成立新一届校级学生组织。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聘人应具备条件

(一)严格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二)受聘同学需德才兼备,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且应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二、受聘人产生渠道

1.学院团总支和校级组织推荐;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荐。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将推(自)荐表(附件1)电子版于5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2);

2.具体的选聘程序,各校级组织将制定具体方案。

3.新一届学生干部实习期至20198月底,校团委将于9月下正式的任命文件。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19429

附件:1.受聘人推(自)荐表.docx

2.各学生组织岗位分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