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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我校学生的思想和行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根据蚌埠学院《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院党字[2017]129号)有关部署要求,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决定成立蚌埠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宣讲团,在大学生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组成

宣讲团由团委主要负责人为团长,成员由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学生骨干组成,同时邀请蚌埠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骨干和思政课骨干教师参加。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宣读形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积极邀请和组织宣讲团成员,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学习会、学生主题班会、主题团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实现学习宣讲无遗漏。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下旬至本学期结束为全面开展系列宣讲阶段,其中11月下旬--12月底为集中宣讲阶段。

四、宣讲主要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宣讲重点内容,以中共安徽省委下发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为依据,紧紧围绕“六个聚焦”,全面准确阐释好、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二级学院按照蚌埠学院《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院党字[2017]129号)文件要求,专门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迅速作出专题部署,积极组织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活动,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运用好学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集中报道、全面发力,大力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推出一批具有学院特色的专题专栏、报道评论等,形成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三)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二级学院把握集中宣讲机会,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当前团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团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二级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请及时报校团委。

联系人:吴琦琦

联系电话:3175920

 

附件1:蚌埠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宣讲团名单.docx

附件2:蚌埠学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情况汇总表.docx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