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院青字〔2017〕72号)精神,经团委对各学院推荐对象进一步审核后,确定公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元月15日~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信息以书面形式向团委反映。
电子邮件:bbxytuanwei@sina.com
联系电话:3175920
附件:蚌埠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名单.docx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