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安徽省委授予全省团干部的最高荣誉,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展现我校共青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青春风采,激励引导广大共青团干部不忘初心、奋发成才,我校将积极组织参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认真参加“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联系、服务、引导青年,“1+100”手机客户端积分达标,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8、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申报过程中,应对拟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所在单位党团组织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对象。
2、各团总支于2018年3月5日上午11点前,将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及2000字事迹材料纸质与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1: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