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团委新媒体中心章程
发布时间: 2019-03-30 浏览次数: 3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的名称为蚌埠学院团委新媒体中心。

第二条中心是在蚌埠学院党委领导,团委直接指导下,由蚌埠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自愿参加组建,旨在以多元化的新媒体方式丰富我校青年学生的大学生活,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第三条宣扬爱国主义,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传递正能量

第四条中心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社会秩序以及网络环境的稳定。

第五条中心维护本章程的尊严,中心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中心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守本章程,并接受各方监督。

第六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心管理结构

中心的管理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组成主席团,并设置部长若干。

1、主席团

统筹安排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维护组织形象和名誉,为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与校外组织媒体交流沟通,从而促进学校在新媒体工作的崛起。

2.办公室

每周编辑制定组织工作台账;收集团委文件,整理中心相关资料,会议签到签退及记录,相关活动的拟稿与策划

3.数字部

各小组分别负责团委微信公众号、QQ空间公众号、微博及网站运营和维护;负责文章,消息,活动的排版和发布

4.新闻部

负责学校人物、组织、活动的采访;负责团委相关会议及活动的稿件撰写。联络组负责与中青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安徽校媒联盟联系。

5.视觉部

掌握基本的拍摄技巧,负责校园活动,会议等不同场合的拍摄能够对图片进行简单的后期处理能够对活动视频进行加工剪辑

第八条中心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新媒体中心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有创新意识;

3.学习上进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有团队意识,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中心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蚌埠学院党委领导、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指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中心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培养推荐中心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5.加强校内,外之间新媒体中心的交流,扩大新媒体中心的影响,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十条中心管理机构人员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人员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者中心出现严重问题,撤销负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资格,再重新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中心管理机构人员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中心;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团委老师同意即可退出校团委新媒体中心,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主席团成员决议可予以开除。

第十二条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例会。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免职。中心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中心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三章中心成员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校团委新媒体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蚌埠学院正式学籍;

2.承认本中心章程;

3.对网络文化感兴趣。

第十四条加入校团委新媒体中心的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参加面试和考核;

3.经新媒体中心负责人同意审核后方可加入。

第十五条员权力

1.对校团委新媒体中心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新媒体中心组织的活动;

3.获得新媒体中心服务的优先权;

4.对新媒体中心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员义务

1.执行新媒体中心的决议;

2.维护新媒体中心的合法权益;

3.参与新媒体中心的各项活动;

4.向新媒体中心反应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本中心成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主席团,且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提出退会申请,并在退会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经费来源

1.大型活动主管部门审批经费

2.赞助

第十九条中心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新媒体中心的发展,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在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一条新媒体中心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账必须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金额少于10元者,由经办人,主任签字,方可报销。金额大于10元者,则经办人,中心指导老师签字予以报销,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了追缴违纪金额外,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对新媒体中心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管理机构或10名以上本中心的成员联名提出,并交会员大会处理

第六章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对于例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有事情不能参加的干事必须用信纸书写请假条,部长签字方可生效;部长请假必须用信纸书写请假条,分管主任签字方可生效;然后交由办公室保存,主任查阅。对于临时有事情的情况,必须开完后补写假条保存。

第二十四条连续两次会议无故缺席,连续四次请假,无特殊情况,记一次警告。

第七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中心中心要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每个部门干事都要负责好自己工作。主席团和成员在每次活动之前要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第二十每位成员必须服从团委老师和主席团的管理,有不同意见时在讨论时间或会后提出,若在组织活动中吵闹,不配合活动,经主席团核实,记一次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二十每位成员团结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创造校团委新媒体中心美好的明天。热爱生活,热爱我们工作的环境,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出谋划策,共同为校团委新媒体中心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蚌埠学院团委新媒体中心所有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