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现就做好本次“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不少于半年考察期的团员。
二、“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请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团总支评选、申报(即日起至3月25日):各团总支认真组织团支部开展评议工作。
(二)校级学生组织申报: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经所在校级学生组织评议后,在3月12日前交团委组织部汪玉清处汇总,汇总后的名单在3月15日前反馈所属团总支,由团总支纳入各团支部统一组织评议。
(三)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团总支在3月底前完成各团支部及校级学生组织的审核和公示。
(四)备案:各团总支在4月15日前向校团委组织部报送《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电子版,邮箱地址bbxytwzzb@sina.com,联系人:汪玉清。
四、申报要求
请各团总支对照《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评议、审核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