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现就做好本次“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不少于半年考察期的团员。
二、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请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执行。
三、 工作程序
(一) 动态开展: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动态开展推优工作。
(二) 校级学生组织申报:学生干部经所在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后,交由所属学院团总支组织评议、审核。
(三) 学院审核、公示:“推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具体步骤参照院组字〔2018〕21号第八条。
(四) 备案:各团总支在每学期末向校团委报送《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纸质版
(盖章)及电子版备案。
四、 申报要求
请各团总支对照《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评议、审核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xls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