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二学期蚌埠学院 “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6 浏览次数: 787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现就做好本次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不少于半年考察期的团员。

二、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请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组字〔201821号)文件执行。

三、      工作程序

(一)  动态开展: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动态开展推优工作。

(二)  校级学生组织申报:学生干部经所在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后,交由所属学院团总支组织评议、审核。

(三)  学院审核、公示:推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具体步骤参照院组字〔201821号第八条。

(四)  备案:各团总支在每学期末向校团委报送《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纸质版

(盖章)及电子版备案。

四、      申报要求

请各团总支对照《蚌埠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评议、审核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蚌埠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xls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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