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2 浏览次数: 549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纪念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青年学子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活动时间:

          202110月—11

三、参与对象:

全校青年学子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利用团支部大会、团课等载体和形式,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学习,加强党史、国史学习教育,加强雷锋精神的宣传学习,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各级团学组织要以“青年大学习活动”为契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等重要讲话精神;各班级团支部围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引导大学生传承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组织结合实际,结合组织实际、专业特长,至少开展一次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向雷锋同志学习,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四)深度挖掘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

各级团学组织深入挖掘、认真遴选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涌现的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向榜样学习,学习他们坚定信仰、向上向善的优秀品质,胸怀大义、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全校各级团学组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强化主体责任,对照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按照通知要求,将主题宣传与“一训三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相结合,积极动员,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并融入到活动中。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校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将“我为同学做件事”、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创建文明校园、建设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和践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要优化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注重以青年学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提升活动的参与面和学生的获得感。

3、注重总结,提升效果。全校各级团学组织要加强对活动的总结与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提升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微信、微博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热点事件开展线上线下双向联动,打造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宣传产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引领。

请各级团组织将有关工作和活动信息动态及时报送,包括活动总结、新闻截图和相关活动图片3-5张(活动场景原始图片)等1130日前发送到团委宣传部邮箱:bbxytwxcb@sina.com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