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按照“三会两制一课”的制度要求,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这一主题,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各学院团总支指导各团支部,动员团员青年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活动,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落实,并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原则上在12月15日前完成。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应参加组织生活会,但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2021年入团的团员要参加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二、工作流程
2021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教育评议要将每位团员学习生活情况、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智慧团建信息录入、青年大学习等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规范做好完成以下任务。
(一)开展自学自评。学院团总支指导各团支部委员会书面开展2021年度以来工作总结,并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信息的录入,审阅支委会工作书面总结,并根据2021年度以来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进行个人自评,填写团员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
(二)开展互评测评。以团支部为单位参照开展。(1)根据团员自评情况开展互评交流;(2)开展无记名测评投票;(3)团支委根据团员自评互评和测评投票情况形成初步评议意见,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初步评议意见为优秀等次的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初步评议意见为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团员人数不设比例。其中,初步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团员,测评投票中至少50%以上参会人员投票为不合格;(4)团员就支委会2021年以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团支委及时整理初步评议意见和测评投票数据。
(三)召开支委会会议。召开支委会会议。(1)团支委汇报召开会议情况和团员学习生活情况,参考学党史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表现,自学自评、参加互评测评情况以及初步评议意见;(2)团支部委员会结合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为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为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团员人数不设比例。其中,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初步评议意见也应为不合格;(3)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填写入团员民主评议情况一览表(附件2)。
(四)召开支部大会。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1)团支部书记领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团员青年代表结合学习生活实际和自身情况,开展交流发言;(3)团支部书记汇报支部开展教育评议工作情况,并通过每名团员的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4)各团小组组长代表小组汇报对团支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5)对支委会开展满意度测评;(6)支委会安排专人做好会议流程、内容、发言内容、数据记录,在支部工作记录本中备案。
评议结果要作为参加2022年度各级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2022年度团籍注册、团员“推优”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2022年6月,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各团支部填写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报告(附件2)、团员民主评议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一览表(附件3)在支部内公示后,于12月12日前报学院团总支批准。团员民主评议表(附件1)后由支部收齐签字上报学院团总支。
各学院团总支填写组织生活会汇总表(附件4),于12月15日前报校团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是切实增强共青团组织力,强化团员意识和使命担当的重要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院团总支书记、团支部所在班级辅导员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进行工作指导。未作特殊说明的材料均报送电子文档,待学生返校后补齐纸质件存档。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要要将教育评议作为思想引领的重要途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发掘、宣传优秀青年和先进事迹,总结工作经验,为接下来的支部标准化验收和评优评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联系人:王莉
电 话:3175920
邮 箱:bbxytwzzb@sina.com
附件: 1蚌埠学院团员民主评议表.docx
2.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民主评议情况报告.docx
3.团员民主评议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一览表.docx
4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总表.docx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