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21年以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蚌院青年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引领蚌院青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团100周年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校团委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开展五四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宗旨
准确反映时代需求,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新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蚌院青年良好风貌。
二、评选类别、数量
1、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
2、十佳团支书:每学院1名,全校共12名。
3、十佳团员:每学院1名,全校共12名。
4、优秀共青团干部:按支部团员数的2%评选。
5、优秀共青团员:按支部团员数的5%评选。
6、杰出青年志愿者: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同时增设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优秀志愿者。
三、评选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为青年服务意识强;
2.重视理论学习,支部青年大学习排名在学院前30%;
3.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4.团支部、团支部成员获得过团的荣誉;
5.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无重大违法乱纪情况。
(二)“十佳团支书”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圆满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2、道德品质优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认真履行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与班委会配合默契,有效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注重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支部参学率平均达到80%以上。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曾荣获奖学金,无不及格现象,且在学校曾荣获“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其它校级综合荣誉称号。
(三)“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2、道德品质优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品学兼优、锐意进取,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文明建设实践活动。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曾获过奖学金,无不及格现象,且在学校曾荣获“优秀共青团员”或其它校级综合荣誉称号。
5.注重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第十二季参与率100%。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热爱团的岗位,积极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团的各项工作中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4、注重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第十二季参与率100%。
(五)“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支持团支部建设,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实践、志愿服务、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4、注重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第十二季参与率100%
(六)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申报者必须为“志愿汇”注册志愿者。
2、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热心公益事业。
3、2021-2022年度的志愿服务时长在20小时及以上,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且经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可直接认定为“杰出青年志愿者”。
(七)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2021—2022年度,在校内外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有相关证明的,可直接认定为“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
(八)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全省各类团的系统评优中获奖者;
2、有见义勇为、自强不息等突出事迹者;
3、在服务学校建设发展中表现突出者。
三、推荐评选的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初评工作,使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级团组织要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切实提升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高度,积极争取各学院党政对于评优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推荐申报至校团委之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学院团总支书记)。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4.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4月15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bbxytwzzb@sina.com。
5.“优秀团员”的评选覆盖所有团支部,必须经过团支部成员集体讨论产生后推荐,各学院团总支要做好组织和指导工作。
6.2020、2021年已获得过“五四”评优相关荣誉者,不要重复评选相同奖项。
特此通知。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