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文素质教育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6 浏览次数: 1097

各团总支、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导师工作量统计工作,按照《蚌埠学院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人文素质教育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文素质教育导师的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指导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教职工(见附件3

(二)考核时间段

2021年度

(三)考核内容

1.每学期制定导师工作计划,提交明确的见面指导时间、地点、内容表;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2.每月面对面指导不少于2次,每学期10次以上,每次及时在导师指导记录簿上记录不少于200字/次的指导内容和过程(手写,不得学生代写或打印)。

3.每学期组织开展1-2次人文素养或艺术修养方面的讲座或素质拓展训练活动。

(四)考核流程

1.个人填报(1122日-1128日)。各指导教师均须填写《2021年度蚌埠学院人文素质教育导师考核表》(见附件1),提交考核支撑材料;

2.单位考核(1129日-12月5日)。各单位对人文素质教育导师聘期内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并将附件1、2纸质版、电子版以院为单位12月5日11:00前报校团委110室

3.学校考核(12月6日-12月10日)。校团委在各单位考核意见的基础上,对于上报为优秀等次的导师,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PPT答辩,形成最终的考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教务处根据导师管理单位考核等级赋予导师相应工作津贴系数,即优秀的系数为1.2,合格的系数为1.0,不合格的系数为0.5。

2.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取消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资格(两年内不再聘任),职称评审延迟一年,三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或校外进修。

二、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严格考察。请各有关单位和各学院高度重视人文素质教育导师的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切实保证此次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务必秉承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

2.广泛宣传,加强沟通。各学院团总支要广泛宣传,加强与人文素质教育导师的沟通,及时全面的反馈考核结果,力争通过考评调动广大人文素质教育导师的积极性。

联系人:朱程   联系电话:3175920   

邮箱:bbxyzc@qq.com

附件

1.2021年度蚌埠学院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导师考核表.docx

2.2021年度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3.2021年度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导师名单一览表.docx

 

                            共青团埠学院委员

                        2021年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