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7     浏览次数: 264

各有关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推动社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提升中的阵地作用。根据蚌埠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要求

(一)注册内容

高校学生社团是指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学生群众性组织(含团队运营的网络新媒体社团)须按学生社团登记注册。

学生社团实行年审制度。凡经过正式程序登记成立的社团都需要进行年审。年审合格的社团才能进行注册,年审不合格的社团,将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对于未按规定申请年审者,视为自动解散。

(二)注册时间

校级学生社团在每学年末将《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见附件)“XX社团注册+联系人+手机”格式命名后统一报至社团联合会公邮(bbxyshelian@sina.com),纸质版交至校社联

二、注意事项

(一)指导教师

每个社团应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要求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各学院教师、辅导员、团委老师及学校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社团。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

(二)组织建设

学生社团需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规范的社团章程。学生社团成员不得少于20人,要求为本校在读学生。每名学生最多加入2个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三)社团建团

具备条件的社团应建立临时团支部,社团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挂靠单位任命。社团团支部不涉及注册团籍和团费问题,社团团员只在班级团支部注册,团费只在班级团支部缴纳。

 

 

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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